热线问答:硚口区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游向东
2018-10-10 13:19:12 来源:汉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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硚口区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游向东接听法律咨询热线。记者刘斌 摄

“同音不同字”的签名是否有效

朱先生:我2012年跟别人做了一处工程,到现在工程款还没结清。此前对方给过我一个结算清单,但签的名字是“同音不同字”,我想问下这个证据有效吗?

法官:如果签的不是他本人的名字,那么这个证据是有问题的,不能作为他欠你工程款的证据,建议你可以找到对方换个条子,补齐相关单据,或者采取笔迹鉴定的方式,再提交当时的录音等证据,向法院起诉。

要赔钱却没有支付能力

陶先生:我是一名的士司机,此前出了一场交通事故,乘客受伤,我已经垫付了5万多元医疗费。现在法院判决我一共要支付15万元,我实在是没有支付能力了,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,请问我该怎么办?

法官:您可以直接向法官讲明情况,如实申报财产,如果确实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,也可以跟当事人协商,取得对方的谅解,采取分期付款等方式偿还。

好友欠钱后玩失踪

李先生:此前我同事找我借了8万块钱,因为关系好我利息都没要。可他现在不还钱了玩失踪。我到法院起诉后已经进入了执行环节,但现在等了2个多月还没消息,我该怎么办?

法官:您可以到法院直接跟执行法官沟通,看看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。一般情况下法官首先会在网上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,如果有银行存款等会立刻查封。您也可以主动向法官提供线索,法官核实后会马上采取相应的执行程序。

记者梁爽 通讯员李金星 陈诚 姚伏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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