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多岁丈夫患病住上海,90岁老父在武汉 病夫和老父分隔两地,我该优先照顾谁
2018-09-14 14:45:48 来源:汉网
“我丈夫患病住在上海,父亲年迈住在武汉,两个人都需要我照顾,从法律层面来讲,我应该优先照顾谁?”21日上午,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陈娟做客“周二之约”,吴女士打进电话咨询,讲述自己最近的“烦心事”。
 
60多岁的吴女士是武汉人,和丈夫结婚后,便一直定居上海。此前,60多岁的丈夫患上了淋巴瘤,但生活还能够自理。而吴女士90岁的父亲年事已高,母亲去世后他便由家中4个子女轮流照顾。最近,轮到自己照顾父亲,吴女士赶来武汉。
 
谁知,远在上海的丈夫不依了,声称自己身体不好,也需要吴女士照顾,他还请了律师,准备告吴女士。吴女士找兄弟姐妹商量,他们也表示:此前大家已经商量好,现阶段父亲就是轮到吴女士照顾,不能推脱。一边是患病的丈夫因多种原因不能来汉,一边是年迈的父亲也无法赴沪,两人又分隔两地,到底先照顾谁成了吴女士的难题。于是,吴女士打进电话咨询,法律上有无相关规定。
 
对此,青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娟表示,从法律层面来讲,对丈夫和父亲的照顾没有先后之分,均是吴女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。根据《婚姻法》,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;而根据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如果吴女士不履行义务,其丈夫或父亲均有权利到法院起诉。
 
吴女士可先与家中协商,取得兄弟姐妹的理解和帮助,同时,法律意义上的赡养和抚养也分多种形式,实在无法亲力亲为,可以通过为父亲或丈夫请护工或支付赡养费、抚养费等形式解决这一问题。
 
如何证明房产属于婚前财产
 
张女士:我和丈夫曾在2009年的时候帮女儿买了一套房子,贷款也一直是老两口在还。2012年,女儿结婚后,房贷仍然由老两口偿还,直到2016年才还完。如今,女儿女婿因为感情不和准备离婚,男方却表示,离婚可以,但是妻子名下的房产自己也有份。请问,他能够分到房子吗?
 
法官:此房产应该属于您女儿的婚前财产,但因为存在婚后还贷,需要证明还贷是否是用婚后二人共同财产在还。就您所说,是您老两口在帮女儿还款,如果进入诉讼程序,您可以去银行查询自己当时的账户流水及其他资料,以证明房产属于女儿个人婚前财产,与女婿没有关系。
 
面临拆迁兄弟俩要分房
 
李阿姨:30年前,我大哥二哥分别借了自己4000元、5000元,但后来一直不肯还钱。当时父母还有一套老房子,市值价2000元左右,兄弟两个便表示将房子留给我,他们的欠款就不还了。我答应了。今年,得知这套房要拆迁,兄弟两个却反悔了,找到我要求平分拆迁款,请问,这房子他俩有份吗?
 
法官:李阿姨可以先在拆迁办或村委会的主持下,与兄弟两个进行协商,若协商不成,李阿姨可持相关房产证明等材料到法院起诉,法院会依证据判定兄弟俩是否有份。
 
开发商虚假宣传怎么办
 
胡先生:我之前买了一处房产,开发商说的天花乱坠,说是学区房,后来发现是虚假宣传。我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,他们当时完全是为了吸引购房者买房,请问现在我可以维权吗?
 
法官: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规定,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,解决的途径有五种:与经营者协商解决;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;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;向人民法院提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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